官路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范围的报告》(浦官政〔2022〕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你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批复如下: 一、官路乡官路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官路乡李家际取水口拦水坝上游整个集雨区域,面积为0.45km2。取水口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8°31′56.32″E,28°13′24.51″N。 二、工作要求 你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水源保护范围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源保护范围环境管理机制。供水的经营单位要设立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 (二)严格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定期对水源保护范围警示牌、隔离措施和取水供水等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健全水源地巡查制度,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影响水源地保护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强化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控。水源保护范围内严禁施用高残留、高毒农药,农药包装物及清洗器械的污水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妥善处置。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采用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案等方式确定化肥合理用量,鼓励发展有机农业。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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