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sd2835130 于 2022-7-21 17:38 编辑
规划范围位于浦城县梦笔组团中部,东面以梦笔大道为界、西面以武装部、梦笔山为界;南面以梦笔东路为界、北面以梦笔大道为界。规划范围10865平方米。 1、符合原规划定位 2、增强文化功能集聚性 3、丰富梦笔大道沿街景观 4、增加公益性用地、提升公园活力 三、调整内容 D-39地块现状为居民点用地、闲置地。 依据《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图书与展览用地(080301); 四、调整后的梦笔组团片区规划 依据《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分单元和地块两个层次编制控规的,经评估,控规的内容无法实施,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控规修改情形的,可以实施控规动态维护。 (一)不得降低或者更改单元控规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等控制要求; 本次规划占用原《控规》绿地10865平方米,通过梦笔东路沿线绿地增加进行平衡,保证浦城县梦笔组团片区绿地总量不减少。 通过在梦笔东路沿线增加绿化景观用地,加强马莲河-梦笔公园-义丛山的景观廊道,形成梦笔组团中南部“可呼吸、可连通”的带状公园绿地,将原来沿线零散布局的“口袋公园”进行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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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浦城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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