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MCPCZ[2022]032号的浦城县五里塘水泥粉磨站二、三期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同意浦城县五里塘水泥粉磨站二、三期公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2022]基字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0%、其他资金出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县五里塘水泥粉磨站二、三期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东侧五里塘原水泥粉磨站; 2.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9996.7平方米(约15亩),规划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建设公租房390套。其中二期(为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子项目)用地面积5721.86平方米(约8.58亩),规划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建设公租房278套;三期用地面积4274.81平方米(约6.42亩),规划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建设公租房112套。;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737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824.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9996.7平方米(约15亩),规划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建设公租房390套。其中二期(为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子项目)用地面积5721.86平方米(约8.58亩),规划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建设公租房278套;三期用地面积4274.81平方米(约6.42亩),规划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建设公租房112套。; 2.6.2 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浦城县五里塘水泥粉磨站二、三期公租房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人防、房屋建筑、消防、水电安装、电梯、智能化、通风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室外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2-10-01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9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派驻现场时间为项目开工直到竣工验收结束)(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___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注:本项目无需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7 08 00至2022-04-12 23:5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8 08 00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00元。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04-07 08 00至2022-04-27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1(1));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8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2-04-28 08 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取消7.2、7.3条。。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182400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115600.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000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0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邮编: 353400 电话: 13905990850 ,传真: / 联系人: 黄雄标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分公司地址)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3室 ,邮编: 353400 电话: 0599-2829016 ,传真: / 联系人: 钟诗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浦城县支行; 帐户名称: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3505 0167 7407 0000 0583。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