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城购房补贴来了,您准备好了吗
3月31日,浦城县人民政府发布《浦城县城区安居购房补贴实施意见》,符合条件可享最高购房补贴3.5万元。
购房补贴来了,您准备好了吗
想要进城买房的可千万别错过!
一、享受购房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享受购房补贴对象,为浦城籍户口和浦城县外人员购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首套房认定标准:购房人本人及配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出具城区无自有住房证明)。
二、各类人员购房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购房补贴对象和条件的购房人:
1.每套补贴金额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的2%,且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2.浦城籍农村人口及县外人员进城购房并落户,补贴金额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的3%,且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3.县外人员在浦城就业,且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补贴金额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的3%,且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4.浦城籍在外工作、经商人员回浦城购房,可增加补贴0.5万元。
三、购房补贴申请方式
购房补贴的受理单位为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购房补贴由购房人本人及配偶提出申请。购房补贴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2年4月1日起网签,并经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住房证明;
3.县外人员及农村户口进城落户的情况由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
4.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
5.浦城籍在县域外工作、经商证明,由当地商会出具相关证明(无商会的由浦城县工商业联合会出具证明);
6.申请人以填写申请表方式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7.申请人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和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各一份;
8.购房首付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一份。
四、购房补贴的审批及兑付程序
1.审批流程。购房补贴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对申请材料并办理收件后提出初审意见,县财政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对符合补贴条件材料齐全的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资金兑付。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再将资金拨付到购房申请人账户。
五
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
购房补贴申请自2022年4月1日起,申请表受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
来源:浦城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