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联合表扬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环办执法函〔2022〕36号)。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被评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坚持“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执法大练兵原则,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共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21家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33家次,针对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环境违法问题立案2起,处罚金额34.0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起,刑事拘留3人。 强化机制保障,凝聚工作合力 根据《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交、信息线索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等多项机制,共同严厉打击如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及南平市“金山银山”平台,通过实时数据调阅、图表分析等方式,研判环境问题、开展溯源分析,“从传统的奔波取样到现在的在线监控”,实现以科技助力环境问题排查。2021年共查办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起,其中办理的一起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于2021年7月被生态环境部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强化社会参与,拓宽问题发现渠道 违法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位置多较为偏僻,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充分借力基层网格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形成“生态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全方位常态化的巡查保护、监管新格局。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形成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有力震慑。2021年以来,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通过网格员举报线索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6起,充分发挥网格监管哨兵预警作用,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荣誉是对浦城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认可,更是鞭策。翻篇归零再出发,下一步,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姿态,坚持环境问题检查不放松、大案要案查处不放松、执法高压态势不放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清新福建、绿色南平建设。(浦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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