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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夷新闻网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基本常识,但总有人以身试法。11月27日,浦城县仙阳镇一男子酒后驾车撞上对向行驶的车辆。
当天晚上20时左右,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开车与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刮擦。到达现场后,民警对两名驾驶员进行询问,其中一名驾驶员黄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血样检测显示,黄某酒精浓度为27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黄某当晚喝完喜酒准备回家,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发生了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黄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拘役处罚,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柯柳青 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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