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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7 08: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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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sd2835130 于 2021-9-17 08:54 编辑
近日,浦城县检察院就对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被告人阮某提起公诉,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阮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2011年10月,阮某为其女儿男友向曹某借款,并以自己一套房屋作为抵押,其丈夫占某为连带保证人。2013年,曹某将债权转让给黄某。2014年,黄某就与阮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阮某不服从判决申请再审,2018年12月,县法院作出再审判决,阮某、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某借款40万元及其利息,如二人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黄某有权以二人抵押的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9年1月,阮某、占某未按期履行,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年5月,法院作出拍卖上述房产的执行裁定。此后阮某拒不腾房,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阮某还因此被司法拘留15日。直至2021年6月,阮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浦城县检察院公诉后,才于8月归还了黄某的本金及利息。
来源:浦城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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