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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办结一起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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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4 17: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近日,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文化市场相关行政处罚依据,依法办结一起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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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土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加强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发现城区某网吧违规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取证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程序,认定该网吧违法经营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网吧给予警告和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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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一直是社会关注问题,下阶段,文体旅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全力营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相关法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来源:浦城文体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发表于 2021-8-14 18: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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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4 18: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不是什么钱都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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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5 01: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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