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每个人都应该爱护它们,而且我国《刑法》也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了明文规定。但是还是有人要以身试法,在濠村乡,就有两位村民,因非法涉猎,受到了处罚。
近日,县公安局石陂森林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濠村乡仑下村电野猪,被村民发现后丢下狩猎工具逃跑,民警随即开展调查,找到了嫌疑人汪某弟和陈某金。
县公安局石陂森林派出所所长 郭晓强:摄于法律的强大威力,在村干部和亲属的规劝下,7月29日,汪某弟,陈某金向浦城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二人非法狩猎的事实。
民警自己有什么想法?嫌疑人错了。
民警为什么会想到去电野猪?嫌疑人头脑一时没想到那里去,没想到是违法的。
民警现在有什么想法?嫌疑人现在后悔了。
民警以后还敢不敢再去?嫌疑人不敢了。
县公安局石陂森林派出所所长 郭晓强:汪某弟、陈某金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之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涉嫌非法狩猎罪,日前,汪某弟陈某金因涉嫌非法狩猎被浦城县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浦城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