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 标 编 号:FJHSPC-2021027
致:1、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达铭建设有限公司3、福建省祥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隆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莲塘镇梦笔组团E-10#地块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已由浦城县人民政府文件以浦政综[202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县莲塘镇莲塘村、西岩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9.582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4.30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90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为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采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7-13 15

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事项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07-07 23:59:00 (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电话:13850940426
联系人:曾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
电话:15280758698
联系人:许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监督部门: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599-28261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92号县招待所内
联系电话: 0599-288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