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浦城一中 部分统招指标实行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浦教[2021]11号
各中学: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使薄弱初中的毕业生也能共享优质高中的教育资源,根据《南平市教局关于做好2021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1] 5 号)精神,今年我县继续实行浦城一中部分统招指标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的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生比例 从浦城一中统招计划指标中,划出50%的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二、定向生名额分配 1、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拆算,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校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在城区初中协议就读的考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就读四年(不含正常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的考生不享受定向指标。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浦城一中统招生录取分为统一录取和定向录取两部分。凡达到统招生统一录取条件的不占该初中校的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中考成绩10门全省统考科目成绩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与其他实验操作和考查考试科目均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要求,且投档分[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记载。物理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90%记载;化学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60%记载;道德与法治、历史2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50%记载;生物、地理2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30%记载;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其中理论考试满分4分,实践考试测试满分36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政策照顾加分]不低于浦城一中统招录取线下50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依据考生志愿,先全县择优录取350名,再按各校定向指标择优录取350名。 4、各学校若未完成本校定向招生指标,剩余的定向招生指标全县统筹,从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从2021级起,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未能完成的定向生计划,优先用于农村初中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未完成,则再从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定向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定向生资格审定实行校长负责制。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 将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校要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在本校就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2021年浦城一中招收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浦城县教育局 2021年 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浦城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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