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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人,婚姻登记新程序了解一下!结婚离婚指南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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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0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民法典》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的业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离婚登记具体程序是什么?2021年01月01日以前《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结婚登记指南
01申请条件
1、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浦城辖区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和照片。
02
申报材料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有效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户口页)原件。3、2寸双方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照片需要自带。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现役军人回原籍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另提供入伍户口注销证明或入伍通知书。5、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当事人离婚或丧偶日期在户口页打印日期之后可不更改婚姻状况,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更改婚姻状况。
温馨提示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浦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兴浦路309号)
联系电话:2832211或2830511

离婚需谨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申请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办理流程
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材料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份数1份)
(二)离婚协议书(原件份数3份)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数1份)
(四)结婚证(双方均需提供原件核验)
(五)照片(双方各提供2份,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军人证件(提供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七)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二、审查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属于本机关许可范围的,应当场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二、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持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三、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4.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登记并发证。     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32211 或 2830511
浦城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来源:浦城县民政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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