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SD2NP20201020D001
| 位于政和石屯镇马面村的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水呈现黑色。
| 政和
| 水
| (一)政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是政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政和县石屯镇王山口村马面山65号,项目环评于2017年10月30日通过政和县环保局审批,2019年3月开展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由南平市绿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于2018年4月开始调试,采用“水解酸化+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紫外线消毒”工艺,主要处理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4万m3,目前已完成一期一组建设,设计日处理量0.5万m3/d,实际日处理量约3200吨。
(二)关于群众反映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水呈现黑色的问题。
2020年10月21日,政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情况,河道水质正常,周边未发现黑色污水。总排口安装有COD、氨氮、总磷、总氮、pH、流量等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福建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联网。现场检查时在线数据显示为:COD:35.81mg/L、氨氮:0.976mg/L、总磷:0.629mg/L、总氮:9.4mg/L、pH:7.38、流量:81.52 m3/h,均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范围内(COD:60mg/L、氨氮:8mg/L、总磷:1mg/L、总氮:20mg/L、pH:6~9)。政和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厂总排口采水样1瓶。经检测,该厂总排口pH:7.57、COD:20 mg/L、氨氮:0.49 mg/L、总磷:0.98 mg/L、总氮:6.8mg/L,均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范围内。
2020年10月22日,政和生态环境局会同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情况,河道水质正常,周边未发现黑色污水。现场检查时在线数据显示为:COD:34.51mg/L、氨氮:0.294mg/L、总磷:0.476mg/L、总氮:7.587mg/L、pH:7.62、流量:160.1m3/h,均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范围内。
通过福建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调阅该厂近一周各项在线数据,系统未下发超标督办(电子警示)及流量异常告警信息。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今年2、4、6、8月小流域委托监测的结果显示,该公司下游400米所在的七星溪口断面水质2月和8月监测结果为III类水质,4月和8月监测结果为II类水质 。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水呈现黑色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政和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业主加强日常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厂群关系。
| 已办结
| 无
|
2
| SD2NP20201020D002
| 江景天城3号楼楼下酒店空调外机噪声扰民。
| 延平
| 噪声
| 经调查,信访人投诉的对象为“南平市三山柏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酒店”),位于延平区江景天城3幢1—3层,于2016年7月29日注册成立,所属酒店于2020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
2020年10月21上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并于当晚入户(噪声敏感点,3号楼405室)对该酒店空调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经现场勘察,延平区江景天城共31层,其中1—3层为该酒店经营使用(其中1层为酒店大厅会客使用,2—3层为酒店客房、办公区域),4—31层为居民住宅;该酒店在3号楼1—2层墙体外侧安装了中央空调外机(功率),支架则固定在两侧的墙体上,隔声降噪措施不科学、不完善,经现场监测,该酒店排放的空调噪声超标。
综上所述,该信访事项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这一问题,延平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22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酒店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实现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阶段,延平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酒店严格按要求落实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SD2NP20201020D003
| 浦城县水北街镇裴墩村赵泉水非法开采加工砂石。点位两处:(1)临江镇高速路口往867县道水北街镇方向,顺发再生造纸厂对面,灰色围挡物内。(2)867县道进入裴墩村方向,圣农养鸡场对面,灰色围挡物内。2015年曾向县纪委举报。
| 浦城
| 生态破坏
| (一)浦城县水北街镇裴墩村赵泉水开采加工砂石基本情况
水北街镇、临江镇第一时间组织镇国土、环保等相关站所到现场核实,查阅有关审批材料。经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点位:(1)临江镇高速路口往867县道水北街镇方向,顺发再生造纸厂对面,灰色围挡物内的非法开采加工砂石点的实际是指浦城县梅园建材厂(以下简称“梅园建材厂”),地址名称是浦城县临江镇锦城村六朝溪垅;(2)867县道进入裴墩村方向,圣农养鸡场对面,灰色围挡物内的非法采加工砂石厂实际是梅园建材厂的生产原料来源地(废弃土),地址名称是水北街镇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项目点。赵泉水是梅园建材厂的股东之一,梅园建材厂的法人代表是周泉明。
(二)关于浦城县水北街镇裴墩村赵泉水非法开采加工砂石问题
经调阅梅园建材厂相关资料显示,水北街镇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取得县住建局颁发建设的项目选址意见书,于2015年11月3日取得省林业厅颁发的林地审核同意书(闽林地审〔2015〕591号),于2016年4月26日取得南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同意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南政〔2016〕地48号)。
经水北街镇人民政府核实,水北街镇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水北街镇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废弃土(砂包土)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并下发《关于对水北街镇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废弃土(砂包土)综合利用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水纪要〔2019〕7号)。2019年7月5日,水北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水北街镇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废弃土、渣石公开拍卖,由梅园建材厂以605000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并于2019年7月30日签订合同。
经核查,水北街镇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项目和梅园建材厂相关手续齐全,废弃土予以综合利用,开采作业和生产厂区建设均在红线范围内,未发现存在非法采砂石情况。梅园建材厂为尽快完成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并交付裴墩村使用,于2020年9月份在现场临时加装一台碎石设备,存在半成品初加工情况。该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责令梅园建材厂按合同要求在红线范围内开采废弃土,在规定时间内平整场地,交付使用。同时,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社会责任和安全、治污主体责任,降低环境影响,杜绝安全隐患。
2.水北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10月22日责令梅园建材厂立即拆除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项目碎石点碎石设备,并由水北供电所对裴墩村庵后亭新村用地平整项目碎石点进行断电处理。
3.浦城县人民政府责成水北街镇和临江镇人民政府持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并加强对梅园建材厂的监管,推进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
| 正在办理
| 无
|
4
| SD2NP20201020D004
| 凌晨1-3点左右,渔民在剑州大桥市标附近至教师公寓区间开船捕鱼,鱼船马达噪声扰民。
| 延平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延平区剑州大桥市标附近,河面确有渔船夜间捕鱼。在接到该信访件后,区农业农村局当即安排工作人员,于当晚到相关水域核实情况,确实存在渔民捕鱼,渔船马达工作发出噪声的情况。该信访件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渔民夜间捕鱼,渔船马达噪声扰民的问题,在核实情况后,延平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找到正在捕鱼的渔民们,提醒他们夜间捕捞作业时,注意噪音污染问题,尽量减小油门,避免扰民。渔民们纷纷表示会注意噪音污染。针对渔船的噪音污染问题,目前我国的《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中对柴油机声音暂无强制性标准要求,且渔政部门对渔船噪音污染监管职责不明确。
下阶段延平区将继续加强对捕捞渔船的管理,召集水东、水南、四鹤等街道渔民,进一步劝导其注意噪音污染问题,尽可能消除或降低噪音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障渔民和居民双方的合法权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SD2NP20201020D005
| 制砖厂生产烧煤,气味扰民。
| 浦城
| 大气
| (一)浦城县莲塘镇东坑村村头高速下面制砖厂基本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浦城县要求莲塘镇人民政府、浦城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浦城县莲塘镇东坑村村头高速下面制砖厂实际名称为浦城县鑫顺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顺公司”),位于莲塘镇下沙村炭山下,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距莲塘镇东坑村约400米,主要生产新型墙材砖,年产3200万块,该公司《环保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浦城县环保局审批,于2018年7月9日完成环保验收,于2019年8月6日取得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722MA2Y13H62K001Q)。该公司主要以建筑弃土、煤渣、煤矸石粉作为原料生产黏土砖,生产工艺为:泥巴掺杂煤渣经过第一道搅拌桶搅拌,放入做砖机做出砖坯,再进隧道窑炉烘干、烧制后得到成品砖。
(二)关于浦城县莲塘镇东坑村村头高速下面制砖厂生产烧煤,气味扰民问题
经调阅该公司环评报告文件,鑫顺公司隧道窑采用木材点火升温,烧结煤矸石墙材砖所用的主要原料为煤渣、煤矸石,隧道焙烧窑砖坯中煤渣、煤矸石含炭在燃烧过程中自身产生的热量可保持窑内温度,不需要额外补充燃料,煤渣、煤矸石燃烧后产生的灰渣固化在砖胚中,不排放。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隧道窑烧制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充分利用高温焙烧烟气余热,先将焙烧烟气引入隧道干燥窑烘干砖坯,再经脱硫吸收塔处理后通过45m烟囱排放;脱硫吸收塔产生的喷淋废水经加石灰、纯碱调整pH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场检查时,鑫顺公司正在生产,日生产黏土砖约3.5万块,脱硫吸收塔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对烟气脱硫吸收塔循环水采用pH试纸检测呈碱性(pH约为10),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厂界周边存在异味气体。经调阅,该公司2020年9月24日委托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颗粒物为24.7mg/m3,二氧化硫为139mg/m3,氮氧化物为107mg/m3,氟化物为2.20mg/m3,以及南平市浦城环境监测站2020年7月12日对该公司的监督性监测报告,颗粒物为20Lmg/m3,二氧化硫为111.1mg/m3,氮氧化物为152.8mg/m3,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9620-2013)表2中 规定的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 、氮氧化物≤200mg/m3、氟化物≤3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走访周边村民也未反映该公司存在气味扰民现象。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部分泥土、砂石等原料超出原料仓库堆放范围;2.隧道窑顶部烟气集气管道存在“跑冒滴漏”现象;3.厂区地面粉尘较多,车辆进出过程中易形成道路扬尘问题。
综上所述,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鉴于鑫顺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浦城生态环境局已下文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截止10月23日,鑫顺公司已完成以下整改工作:1.将超出原料仓库堆放范围的泥土及砂石清理至原料仓库内;2.对隧道窑顶部烟气集气管道存在“跑冒滴漏”部位进行封堵密闭防止烟气外漏;3.对厂区地面粉尘进行清扫,防止道路扬尘。
| 已办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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