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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21: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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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浦城城区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力争创省级文明县城,营造优美、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市容与交通出行环境,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及浦城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浦城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浦城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和人行道。
三、整治重点
1. 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妨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区域违规停放车辆的。
2. 人行道占道经营、维修作业、乱堆乱放;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的。
四、整治措施
对不听劝导,未自觉服从管理与执法工作的,进行张贴罚单,车辆拖移、暂扣等措施依法处置。
五、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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