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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设立“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
浦城县红十字会根据“少儿大病救助基金”的要求,本年度将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中患重特大疾病的14周岁以内的儿童。
【救助对象】‍具有浦城县户籍,三类家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中0-14周岁的重病患儿(按照公历200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的)。
【救助原则】“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按照同等条件依申请顺序受理,量入为出、有限救助,原则上每年度的救助金发放总额不透支,如因申请救助的人数增加导致救助总金额超过本年度基金总额的,将根据基金募集情况转到下一年度救助。
【救助标准】‍患儿2019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住院治疗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含),由“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给予救助1万元,原则上每人本年度内救助1次。
【受理时间】‍受理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以县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①申请人的医保卡、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③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2.贫困家庭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4.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①医疗单据;②疾病诊断书;③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复印件;④民政部门救助证明材料(如有);⑤其他单位及其他社会救助材料(如有)。备注:以下三类均为合格医疗单据:1.医疗收费票据原件;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单原件(加盖医保部门公章);3.若以上单据原件交其他部门再次报销,须提交加盖最后一次报销补助部门公章的报销补偿单复印件和医疗票据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补助证明。【救助流程】‍患儿监护人向浦城县红十字会提交《福建省红十字会少儿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基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叁份‍),逐级上报审批通过
。咨询电话:0599-2843255,28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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