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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第八批) 浦城三件整改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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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16: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NP20201023D002

投诉人反映政和怡和家园小区距离政和县高铁站轨道距离较近(横向距离约6米),动车经过时,房屋有明显震感,噪声扰民。

政和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位置系衢宁铁路政和段熊城特大桥,距离衢宁铁路政和站约4公里。衢宁铁路系国家重点项目,环评于2014年9月16日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批,2020年9月9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拟于10月26日将验收报告向生态环境部备案。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施工,2020年9月投入运行,系客货两用铁路,设计时速160km/h。目前运行班次有5对,均为客运列车,货运列车尚未运行,最早进出站时刻为9:24,最晚为21:47。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政和怡和家园小区距离政和县高铁站轨道距离较近(横向距离约6米)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怡和家园小区系政和县宜和佳苑小区,该项目于2018年1月9日通过政和县环保局审批,2018年开始正式施工,2019年5月底完成竣工,目前一期住宅已有部分住户入住,大桥位于该小区西北侧,其中小区距离轨道最近的11号楼最小直线距离140米,11号楼屋顶比大桥低30米左右。群众反映的宜和佳苑小区距离政和县高铁站轨道距离较近(横向距离约6米)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动车经过时,宜和佳苑小区房屋有明显震感,噪声扰民的问题
  2020年10月24日,政和县铁路建设指挥部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该大桥及右岸穿越城区轨道已按规范安装隔音板。
  2020年10月25日,政和县铁路建设指挥部会同政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核查,经现场勘察,选择宜和佳苑小区中距离铁路最近的11号楼楼顶西侧作为敏感点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 11:35火车未经过时,噪声值为55.3dB,11:42火车经过时,噪声值为59.7 dB;晚上21:46火车未经过时,噪声值为53.6dB,21:53火车经过时,噪声值为59.1。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功能区昼间标准60dB范围。现场列车经过时未感觉到明显震动。目前该特大桥铁路夜间无列车通行,列车经过时宜和佳苑小区房屋无明显震感,所测噪声指标符合有关标准。群众反映的宜和佳苑小区房屋有明显震感,噪声扰民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监测结果,政和县铁路建设指挥部将会同熊山街道办等部门积极开展宣传解释工作,降低群众的误解和担忧。同时将积极协调上级铁路部门,不断完善轨道沿线的隔音降噪措施。

已办结


2

SD2NP20201023D003

(1)浦城紫兴新城小区对面的竹制品加工厂每日傍晚6-7点烟囱冒浓烟,厂门排水口经常有类似农药的气味。(2)紫兴新城小区下水道冒黑水。(3)小区内晚上7-8点左右经常有难闻气味(疑似从荣华山工业园飘出)。

浦城



  (一)关于浦城紫兴新城小区对面的竹制品加工厂每日傍晚6-7点烟囱冒浓烟,厂门排水口经常有类似农药的气味事项
  1.竹制品加工厂基本情况
  经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浦城紫兴新城小区对面的竹制品加工厂”区域范围内只有福建永鑫竹业有限公司,没有发现有其它竹制品加工厂,投诉件所指烟囱冒浓烟产生来源实际是指福建永鑫竹业有限公司。
  福建永鑫竹业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10月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浦城县生态工业园区,企业占地面积2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150 平方米。2017年-2019年我公司共投资800余万元新建年产6000立方米环保竹集装箱板生产线一条。
  福建永鑫竹业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淘汰原有的8吨生物质锅炉,使用静电加布袋除尘,新购置一台12吨生物质锅炉及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燃料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屑及下脚料)。企业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经雨水网收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浦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未使用双氧水浸泡竹制品。
  2.关于竹制品加工厂每日傍晚6-7点烟囱冒浓烟,厂门排水口经常有类似农药的气味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有在生产,并且排放出烟气,烟气的颜色呈现白色状态。企业每月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符合环保的达标排放标准。企业现场未闻到有异味,厂区周边有农田和菜地。走访了企业周边居民,居民反映晚上6、7点未看到企业排烟有异常情况,也未闻到企业排出水中有异味。该信访问题不属实。
  现场检查,企业也存在环保问题:1.小部分工业垃圾堆放在厂区外;2.部分废机油桶堆放在露天外,现已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目前企业已落实整改到位。
  (二)关于紫兴新城小区下水道冒黑水事项
  经核实,被反映紫兴新城小区位于浦城县兴华北路205国道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小区存在下水道冒黑水现象。但从日常管理和检查情况来看,该小区确实存在偶有下水道冒水的情况。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通过排查得知,紫兴新城小区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管道破损问题,也没有经过园区的公共污水管网。该区域也不存在其它污染源从下水道排放冒黑水问题,没有企业排污口。而是因为园区西面的企业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至提升泵房,提升泵房损坏导致污水倒流入紫兴新城小区门口,自2017年3月使用提升泵房,使用多年潜污泵和电机系统的开关出现故障造成提升泵房无法工作,小区门口地势比较低,提升泵房无法工作后污水倒流至小区并从井盖冒出来。园区管委会发现问题之后及时找人维修,处理到位,并且考虑到设备已使用多年,九月就已购买新的仪器设备重新安装。现场检查发现其已完成对问题的整改。下一步,浦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加强对该泵房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正常运行。
  (三)关于紫兴新城小区内晚上7-8点左右经常有难闻气味(疑似从荣华山工业园飘出)事项
  2020年10月24日,接到信访举报后,浦城县人民政府、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及浦城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于24日19时赶赴现场核实。
  1.浦城荣华山产业组团基本情况
  荣华山工业园为荣华山产业组团(以下简称“组团”) ,是南平市本级工业园区,与紫兴新城直线距离2.2公里,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一期开发18.13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建成工业平台6000多亩,初步建成以新型轻纺为主,食品及农副产品、机械电子为辅三个专业园。其中轻纺园(特色产业为合成革)现有合成革企业17家、在产生产线84条,均已办理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均获排污许可证,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目录的9家企业已有6家通过审核(另3家正在进行中),根据《福建省合成革与人造革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文件要求,轻纺园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防护距离内无居民,无敏感点。
  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主要含VOCs)和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产生的废气(主要含二甲胺)。工艺废气经集气收集通过三段填料喷淋工艺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产生的废气引入锅炉焚烧处置。
  17家合成革企业中有4家是干法生产类型,无需建设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其他13家是干法、湿法混合生产类型,配套建有13套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该装置运行时会产生二甲胺废气(轻微鱼腥味)。13家合成革企业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不是天天运行,据统计,每月运行10天以下的企业1家,每月运行10—19天的企业10家,每月运行20天以上(一般为25天左右)的企业有2家。
  2.关于小区内晚上7-8点左右经常有难闻气味(疑似从荣华山工业园飘出)问题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紫兴新城有异常难闻气味,组团正在运行的9套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分别属于福建锐信合成革有限公司、福建永盛合成革有限公司、福建腾浩合成革有限公司、福建海川塑胶有限公司、福建华特合成革有限公司、福建瑞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谐和合成革有限公司、福建正原合成革有限公司、福建东诚超纤有限公司(另4套高温精馏回收装置未运行)。各企业都按环评要求将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产生的二甲胺废气引入锅炉焚烧。
  从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来看,DMF、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VOCs均达标排放,同时,环保部门9次对组团内合成革企业开展监督性环境监测,也均达标排放。去年以来组团内合成革企业通过安装并运行污水处理站、打样间、精馏残渣下料口集气处置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DMF、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VOCs,今年以来组团内合成革企业又在省内合成革行业率先实施排气筒尾气两级处理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DMF、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VOCs排放,列入大气精准减排目录的10家企业已有7家企业完成排气筒尾气两级处理升级改造(另3家企业正在升级改造中)。
  经调阅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荣华山产业组团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J192904)显示组团周边空气质量达标,该公司对组团周边气体进行采样检测,其中臭气浓度<1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20(无量纲)的标准。但从日常监管来看,在气压低、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下,组团周边恶臭气味无法及时分散氧化,存在恶臭气味影响周边现象。
  为消除合成革行业传统高温精馏回收DMF装置运行时产生二甲胺废气(轻微鱼腥味),组团正在建设DMF集中回收项目,采用华东理工大学专利技术,首创常温萃取法替代传统高温精馏法回收DMF,不再产生二甲胺废气,项目总投资2.72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1000吨可回收DMF废水,已建成并调试成功,实现在常温状态下从合成革生产废水中萃取回收DMF,填补了国内的空白,在国内合成革产业中起到了标杆引领和示范作用。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3000吨可回收DMF废水,现已完成立项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平图设计、选址、用地红线测绘等。
  综上所述,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针对福建永鑫竹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浦城县人民政府会同组团做出如下工作部署:
  责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工业园区内入驻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福建浦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指导园区企业按照相关环评批复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力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二)针对紫兴新城小区下水道冒黑水现场检查发现涉及相关问题,浦城县做出如下工作部署:
  责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该泵房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正常运行。加强日常巡查力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设施正常运行。
  (三)针对小区内晚上7-8点左右经常有难闻气味(疑似从荣华山工业园飘出)问题,浦城县人民政府、组团管委会及浦城生态环境局做出如下工作部署:  
  1. 加快建设DMF集中回收二期工程。结合二期工程已完成的工作、正开展的工作,全力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将工程建设列入即时重点工作,2021年1月底前,完成DMF集中回收项目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2021年6月底前,完成环评、安评、能评等行政许可办理,2022年6月底建成主体工程,2022年12月调试运行二期工程。DMF集中回收二期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高温精馏装置回收DMF运行时产生二甲胺废气扰民问题。
  2.进一步深化VOCs治理。加快推进列入大气精准减排目录的10家合成革企业排气筒尾气两级处理升级改造,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进一步减少VOCs排放,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3.加强监管。组团管委会、浦城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合成革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正在办理


3

SD2NP20201023D004

延平区赤门乡尤山村石矿厂(长期停产,今年8月重新启用)位于乡镇饮用水源上方,开采切割时加药,影响当地饮用水源。

延平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投诉的对象实为福建省南平三立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立达矿业”),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生产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1万立方米/年。
  该公司“饰面石材开采”项目位于延平区赤门乡尤山村外山坪,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02年5月10日通过环保审批,2010年12月1日通过环保验收。项目采矿许可证于2003年12月由延平区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有效期限为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2011年8月5日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续证,有效期限为201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5日);2018年8月27日因坐标系变更换证(有效期限为2018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延平区赤门乡尤山村石矿厂(长期停产,今年8月重新启用)位于乡镇饮用水源上方,开采切割时加药,影响当地饮用水源的问题
  经核实,自2016年1月开始,因市场原因,三立达矿业该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0年8月起,该矿山有开展试机生产。
  经调查,该矿山位于太平镇葫芦山村饮用水供水点(蓄水池)汇水区域,距下游蓄水池约1.5公里,该供水点主要服务葫芦山村主村及上坪自然村、张百万自然村,服务人口约800人,不属于乡镇级饮用水源地。
  2020年10月2日,赤门乡政府及延平生态环境部门已接到关于这一问题的投诉,国庆节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检查,发现该企业采用机械切割的生产工艺采石,主要设备是大切机2台、绳锯2台,切割生产时刀片需用水(未加其他化学物品)喷淋降温,企业已建沉淀池3口,容积约260立方米,冷却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检查当日该厂未生产,但在下雨天,存在厂区地面淋溶废水外排风险,对下游的饮用水供水点会造成一定影响。
  2020年10月24日,赤门乡政府会同延平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再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当日,该矿山未生产,沉淀池已完成分格,但尚未全面完成整改。
  综上所述,该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10月16日,延平生态环境局已下达《关于责令福建省南平三立达矿业有限公司加快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延环大队〔2020〕135号),责令三立达矿业进一步完善作业区污水收集管网及规范沉淀池建设,待通过复验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2020年10月24日、25日,现场检查,该矿山均未恢复生产。下一步,延平区将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同时,就解决葫芦山村饮用水供水点提升改造问题召开协调会,尽快化解这一信访问题。

阶段性办结


4

SD2NP20201023D005

建瓯市房道镇生活污水直排,河水很臭(黑色),受污染河水流到下游顺昌县高阳乡,影响村民生活。

建瓯



  (一)房道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房道集镇污水处理厂共有三处,分别为房道村污水处理厂、上庠村污水处理厂、张垱村污水处理厂。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涉及总规模为1000m/d,其中:房道村污水处理厂650m/d、上庠村污水处理厂150m/d、张垱村污水处理厂200m/d。主要构筑物:格栅井,前处理池、地下渗滤田2500m3(房道村650m3,上庠村400m3,张垱村500m3)、人工湿地1350m3(房道村850m3,上庠村200m3,张垱村300m3)、放流槽等。管网规模为主管网约11.8km。服务范围为房道镇房道村、七道村、上庠村、埂尾村,服务建成区常住人口8064人,污水收集覆盖率为90%。工程于2019年9月3日开工,2020年8月完成土建及工艺部分施工,已开始试运行投入使用。
  (二)关于房道镇生活污水直排,河水很臭(黑色),受污染河水流到下游顺昌县高阳乡,影响村民生活问题
  10月24日,房道镇镇长及分管领导带队,及时组织河长办、环保办等相关部门,实地走访勘察,房道镇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排查境内高阳溪未发现河水黑臭问题,走访居民未反映河水污染影响村民生活现象。
  同时经建瓯环境监测站与顺昌环境监测站沟通,查询顺昌与高阳交界处的高阳安浆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2020年9月23日-10月23日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该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根据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提供监测数据显示,垄上中桥小流域监测结果显示今年以来该流域水质Ⅱ-Ⅲ类水质比例100%,水质状况优良,不存在高阳溪水质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该信访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建瓯市将督促房道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做好房道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已办结


5

SD2NP20201023D006

建瓯水岸蓝桥旁芝星活性炭厂排放浓烟(傍晚5点特别明显),烟气呈黄白色,周边居民阳台经常覆盖黑灰色粉尘;排放的废气有轮胎烧焦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建瓯



  (一)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林自然村,建设规模为年产2万吨的磷酸法活性炭和年产5万吨活性炭深(精)加工项目。2万吨磷酸活性炭项目于2013年3月通过南平市环保局验收。5万吨活性炭深(精)加工项目环评于2013年4月通过南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年产5000吨药品、食品助剂级活性炭深加工和年产5000吨再生法活性炭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南平市环保局验收。二、三期尚未建设。
  (二)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
  1.生产废水治理方面
  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活性炭生产过程中的洗涤废水、脱水工艺产生的废水以及循环回收洗涤工段产生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磷酸盐。原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为150吨/天,处理工艺采用除磷剂调节+氢氧化钠中和+氯化钙溶液深度反应+絮凝剂沉淀+离心机排渣。
  2018年公司投入1600多万元购买65台离心机(一车间5台,二车间60台)及配套设施,替换一、二车间板框脱水工艺设备。
  2020年3月,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对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购买了两台超滤机,一台超滤机(安装在第一生产车间)过滤含炭废水,将废水中的细炭过滤干净后再进入废水处理反应罐,达到回用水质要求后,经第二台超滤机(安装在污水处理站)滤除悬浮颗粒物,再抽送到车间回用水储罐,供生产用水。同时腾空原320立方沉炭池作为生产事故应急池,有效提升应急池容量。
  废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后,企业可实现生产废水回收循环使用,不再外排。
  2. 废气治理方面
  2016年8月对一车间开工建设“炭化窑炉尾气污染源综合治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625万元,建设3套高压静电除酸雾、除二氧化硫、除尘一体化治污设施,每套建设内容有电除雾本体、高压雾本体、高压恒流源、引风机、冷却塔等辅助设施,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量50%以上,2017年3月通过设备调试并交付使用,并立即停止使用三个砖砌大烟囱(已于2019年全部拆除)。
  2017年6月对二车间炭化活化一体化窑炉尾气污染源综合治理升级改造,项目共投入资金500万元,新建一套“高压静电除酸雾、除二氧化硫、除氨氮、除尘一体化治污设施”,设备包括电除雾本体、高压恒流源、引风机、冷去塔、本体塔架等,2017年10月建设完工投入正常运行。通过设备技术升级改造,大大提升了活性炭窑炉尾气中磷酸雾、二氧化硫、粉尘、焦油等污染源处理能力和效率,治理效果良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量50%以上,并立即停止使用一个砖砌大烟囱(已于2019年拆除)。
  2019年2月对一车间活化窑炉尾气污染源综合治理升级改造,对原电除雾电气系统和烟囱进行技术改造,投资200多万元,于2019年3月完成技改投入正常使用,立即封堵一个砖砌大烟囱(保留未拆除)。
  (三)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
  2019年7月以来共对该企业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3次,无组织颗粒物监测1次,废水开展1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该企业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四)关于建瓯水岸蓝桥旁芝星活性炭厂排放浓烟(傍晚5点特别明显),烟气呈黄白色,周边居民阳台经常覆盖黑灰色粉尘问题
  2020年10月24日,组织通济街道办事处街道、建瓯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到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生产线配套烟气降尘室、一、二级喷淋塔、高压静电除酸除尘器、风机等设施都有在运行。木屑干燥车间的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有在运行。活化车间的高压静电除尘除酸设施有在运行。锅炉正在使用,配套的高压静电除尘除酸设施有在运行。现场未发现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异常。
  针对此次的信访内容,检查组2020年10月24日、10月27日在企业周边及水岸蓝桥天台上查看,通过观察企业几根排气口排放烟气是白色的,未见黄白色烟气,未闻到异味。在水岸蓝桥天台上、地面上也未发现有黑灰色粉尘。通过走访水岸蓝桥5幢1807#陈元榜居民处也未发现有黑灰色粉尘,据了解偶尔有冒黄白色烟气现象。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10月24日-25日,建瓯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技术人员对该企业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目前还在化验分析中。
  (五)关于排放的废气有轮胎烧焦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经检查组在厂区周边,及附近居民区现场核查,均未闻到轮胎烧焦刺鼻气味,通过排查,也未发现附近有轮胎焚烧点等污染源。该信访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 建瓯生态环境局监测技术人员对该企业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如有超标,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2. 建瓯生态环境局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6月前完成整改,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监控平台联网。目前,企业已与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协议。

正在办理


6

SD2NP20201023D007

浦城县武夷山路新华小学对面实验幼儿园,高音喇叭扰民,影响周边居民(学生)生活学习。

浦城



  经核实,实验幼儿园播放校园广播时间段为:周一为8:20-9:10;周二至周五为8:35-9:10,并未在居民休息时段播放校园广播,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实验幼儿园在测量期间只开启实验幼儿园喇叭的情况下,环境噪声为54Db(A),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等标准的规定限值,并不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但走访时周边住户时反映,挂靠在实验幼儿园外墙的县公益广播存在多时间段播放且音量较大的现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县公益广播在开启公益广播喇叭情况下,对外环境排放噪声为92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排放标准、《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等标准的规定限值。
  本次检查虽未发现该实验幼儿园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但从周边群众反映情况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来看,县公益广播确实存在多时间段播放且音量较大的情况。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浦城县做出如下工作部署:
  1.责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针对排查出的县公益广播多时间段播放且音量较大的情况进行整改,在进行公益宣传基础上,调整播放时间及音量,减小周边住户生活环境的影响。
  2.责成浦城县教育局、浦城县城市管理局持续跟踪该信访件所反应环境问题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联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对县公益广播日常播放监管,推进建立宣传工作和居民生活和谐共融机制。

正在办理


7

SD2NP20201023X001

建阳区小湖镇小湖村河道存在违法采沙,破坏生态,污染河水。平时主要两条船进行采沙,一条船长期贴近小湖村菜地作业,另一条船长期贴近伊宅村田地作业,河面经常漂浮一层柴油。

建阳



  10月24日上午,建阳区水政监察大队与建阳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小湖大桥上下游采砂船均属于南平市建阳区陈世华采砂场,该砂场办有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砂范围:小湖镇大湖大桥下2000米至小湖大桥上游500米;小湖大桥下2000米至黄塘甲电站大坝上游200米,采砂数量2万方。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建阳区小湖镇小湖村河道存在违法采沙,平时主要两条船进行采沙,一条船长期贴近小湖村菜地作业,另一条船长期贴近伊宅村田地作业的问题。
  检查当天,上下游各有一艘船在河道内开采,离河岸及菜地较远,未贴近菜地开采,离河岸、菜地约25米。经询问巡河员余小明,自今年9月1日开始巡河以来,未发现采砂船靠近岸边开采。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建阳区小湖镇小湖村河道存在违法采沙,破坏生态,污染河水。河面经常漂浮一层柴油的问题。
  经建阳区水政监察大队与建阳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乘坐采砂船在河面核查,未发现河面有柴油漂浮的现象,未发现采砂船存在漏油现象。建阳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分别对两艘采砂船上下游及采砂点采集水样3瓶,共6瓶水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所有监测点位石油类均<0.01mg/L。该信访事项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下一步,建阳生态环境局与建阳区水利局将联合区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巡查,持续跟踪查处,如有发现该砂场违法采砂,污染河道现象,将依法依规处理。

已办结


8

SD2NP20201023X002

浦城县和平路115号的西门公园绿化园地存在违规搭建厨房,污染空气。

浦城



  收到信访件后,浦城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市管理局、河滨街道办事处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违建厨房位于和平路115号房屋后门,一面紧贴和平路115号房屋,一面朝向西门公园道路,该厨房建于1992年左右(1992年时该区域尚未纳入西门公园规划设计内),木制结构,因房屋破旧,后于2013年左右重新修建成砖混结构厨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与河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和平路115号户主表示已将排烟口进行封闭,该处厨房只用于一家四口人做饭使用(不属于饮食业单位),且日常做饭时并未打开门窗,现场检查时确未发现该厨房外墙有受到油烟污染的情况。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收到信访件后,浦城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市管理局、河滨街道办事处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违建厨房位于和平路115号房屋后门,一面紧贴和平路115号房屋,一面朝向西门公园道路,该厨房建于1992年左右(1992年时该区域尚未纳入西门公园规划设计内),木制结构,因房屋破旧,后于2013年左右重新修建成砖混结构厨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与河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和平路115号户主表示已将排烟口进行封闭,该处厨房只用于一家四口人做饭使用(不属于饮食业单位),且日常做饭时并未打开门窗,现场检查时确未发现该厨房外墙有受到油烟污染的情况。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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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20: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化工厂的通常做法就是停止有害物质的排放,甚至可以伪装停产来对付检查,这样查是查不出名堂的!紫兴新城的夜间臭气不是一天两天了!城区甚至也可以闻到!具体是荣华山组团还是其他什么位置,还请督察组费心多观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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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17: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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