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环境污染案被告放流百万尾鱼苗“赎罪”
东南网5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恩儿 通讯员 袁野 朱丽 文/图) 16日,在浦城县母亲河南浦溪,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吸引众人驻足观看与参与。当日累计投放瓯江彩鲤、建鲤、淡水虾等各类鱼苗102万尾,价值10万元。这批鱼苗由浦城县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两名被告人自愿出资投放。这也是该县针对水资源犯罪案件践行修复性司法的首次尝试。 浦城县闽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告人邓某、李某等的授意和实施下,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南浦溪。2014年7月,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检查发现,其非法排放的废水中,所含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属严重污染,被告人邓某、李某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案发后,两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在审理过程中真诚悔过,并自愿出资10万元购买鱼苗投放南浦溪,以修复受损水环境。浦城地理位置特殊,境内溪水分别流入福建闽江、江西信江和浙江瓯江,是三江的发源地之一。2014年以来,该县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犯罪,同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促进环境整治
沿河生灵身体已受伤。违法者已触刑法。放养是民事补救悔罪一种措施,不能代替刑罚,该坐牢还需坐,只不过看在其已有悔过的份上,可少坐几个月而已。 唉,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我怀念虫鸟啁啾,知了高唱的时代,那时的夏天,随便坐在一块草地上就有萤火虫在头顶上飞来飞去,坐在田 埂听蛙叫可以坐到深夜,那时河里的鱼仿佛永远都 捉不完。。。。。。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看来法院的同志可被秋歌给害惨了:40: 东劲松 发表于 2016-5-21 09:13
沿河生灵身体已受伤。违法者已触刑法。放养是民事补救悔罪一种措施,不能代替刑罚,该坐牢还需坐,只不过看 ...
是的,生态已经被破坏,恢复是不可能了,还是得长入刑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亲一口就跑 发表于 2016-5-21 09:44
唉,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我怀念虫鸟啁啾,知了高唱的时代,那时的夏天,随便坐在一块草地上就有 ...
是的,所以发展工业,一定要有环保准入制,污染环境的决对不能要。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6-5-21 10:07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看来法院的同志可被秋歌给害惨了
要罚他们的每天喝杯他们排放的污水。 fjpclxw 发表于 2016-5-21 11:27
要罚他们的每天喝杯他们排放的污水。
就是要罚他们的每天喝杯他们排放的污水,你说的太对了。 我感兴趣的是这句话——“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检查发现”,县去哪了?! 业余骑行 发表于 2016-5-21 12:14
我感兴趣的是这句话——“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检查发现”,县去哪了?!
县里的在酒桌上积极开展环保检查工作 :79: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6-5-21 12:36
县里的在酒桌上积极开展环保检查工作
:28: 不要急 发表于 2016-5-21 12:07
就是要罚他们的每天喝杯他们排放的污水,你说的太对了。
每天用污水刷牙:13: 为什么没人企业呢 ?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6-5-21 12:36
县里的在酒桌上积极开展环保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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