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波 发表于 2016-5-18 22:43:32

十八里 发表于 2016-5-17 07:55
12315不就可以了吗

工商局只管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的更细

不靓你报警去 发表于 2016-5-20 15:33:16

这样就是应该向有关的部门反映的,如果是小孩吃,吃坏肚子该怎么办啊!

ylw6688 发表于 2016-5-20 15:59:37

这老板不知死活,还不赶快换给消费者。现在对商店里的过期食品处罚很重,一般罚款都是2万到5万

fjpclxw 发表于 2016-5-20 17:05:10

火起做个板子写上此店售过期食品,没事就去它门口逛

厦门浦城装修 发表于 2016-5-20 23:08:51

忽悠几百家?

奚奚锦 发表于 2016-5-21 08:09:47

有购物小票都能赖?不算证据吗?难道过期的商品下架了就没事了?

奚奚锦 发表于 2016-5-21 08:16:54

楼主这个习惯就很好,之前我在药店买了两盒保健品,哪个药店就不说了,当时没有拿购物小票,后来找店家,他们也清楚我在他们那边买的。但是他们说,如果要索赔,就不承认,没证据他们也不怕走正常程序。。如果只是和他们更换,他们愿意帮我换。。。我又不是要讹他们,要他们一个道歉,他们不愿意,我就找12315了,最后得到一个私下道歉和退换了保健品:1:

鑫鑫123456 发表于 2016-5-21 08:43:44

我也没要商家怎么样,就是想给个说法。没想到居然不承认。浦城食品药监局说只有发票和过期产品不能作为证据,而南平食品药监总局明确说这个可以作为证据。真心搞不懂。

叉叉王子 发表于 2016-5-21 15:57:32

12315

鑫鑫123456 发表于 2016-5-21 18:46:16

12315说不属于他们管。是12331管的。

盘江人 发表于 2016-5-21 19:42:33

通过正常渠道老向老板协商、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食品安全部反应等得到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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