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
发表于 2016-4-18 19:01:12
《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法的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LFCM
发表于 2016-4-18 23:08:58
:111:
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16-4-20 15:34:18
好样的,警察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阿信
发表于 2016-4-24 21:49:18
大家好好学习下,做个遵纪守法好公民!:13:
ジ坏ㄨ宝贝の
发表于 2016-4-26 14:16:46
:116:
beng
发表于 2016-4-26 15:00:04
:111:
叉叉王子
发表于 2016-4-26 23:07:55
好好学习下
ggzx832
发表于 2016-4-28 10:40:45
:111:
kobecanfly
发表于 2016-4-28 19:30:38
赞一个
盘江人
发表于 2016-4-29 20:31:12
警察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纯净水
发表于 2016-5-3 10:29:09
:79:
LFCM
发表于 2016-5-5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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