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 发表于 2016-4-18 19:01:12

《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法的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LFCM 发表于 2016-4-18 23:08:58

:111:

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16-4-20 15:34:18

好样的,警察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阿信 发表于 2016-4-24 21:49:18

大家好好学习下,做个遵纪守法好公民!:13:

ジ坏ㄨ宝贝の 发表于 2016-4-26 14:16:46

:116:

beng 发表于 2016-4-26 15:00:04

:111:

叉叉王子 发表于 2016-4-26 23:07:55

好好学习下

ggzx832 发表于 2016-4-28 10:40:45

:111:

kobecanfly 发表于 2016-4-28 19:30:38

赞一个

盘江人 发表于 2016-4-29 20:31:12

警察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纯净水 发表于 2016-5-3 10:29:09

:79:

LFCM 发表于 2016-5-5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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