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在溪下或其它水源干净的浅水点建一到两个露天的游泳场地,至少是在下下游不会污染到水源。光禁止 ...
政府不会做这种有风险的事情的。除非建设好承包出去,出事故赔钱的风险转嫁给承包者,有人承包就得收费了,这肯定有人要吵了。如果建免费的,谁去管理,出事故谁负责,这都是麻烦事。最后不管收费还是免费,在河道岸边都不是谁想建就能建的,水利部门是无法绕过的。 是啊,游泳也应当为饮水的老百姓考虑。 仙楼 发表于 2015-8-20 21:20
国家有明令禁止在水源地游泳的,但某人喜爱游泳,当县委书记不自觉,县里其它人也不敢公开反对,就成了这样 ...
哈 长天孤鹜 发表于 2015-8-20 19:52
警告过无效的话,直接近距离拍照,然后在电视台和城区主要地区报刊栏曝光大头照片!
大游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东风水库沿线那么好几个村庄就在水库边上你怎么禁止她们下水 她们如果说我在我家门口玩还要你警告? 咋办 游泳和工业污染相比就是九牛半毛的事 公共水源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soso_e153:} fjpclxw 发表于 2015-8-21 13:31
哈
:23:没素质,不守法。 就像楼上说的,关键还是挖沙影响水质,其中牵扯的地头蛇集团利益太多,水利部门要行动啊! {: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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