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蛮子 发表于 2014-2-19 11:03:07

雅士兼水军,无趣!

本帖最后由 南蛮子 于 2014-2-21 13:57 编辑

敝人不会写诗但喜欢读诗,所以希望这个板块办好。论坛发帖者都想让自己的帖子留在首页,以获得更高的点击率,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为了这个目的,自己给自己跟帖灌水,就无趣了。况且灌水又无实际内容,大多是表情,今天一个“鼓掌”,明天一个“抛媚眼”。轻轻地一点鼠标,却糟蹋了这个诗坛的品位。倘若大家都如此,这个诗坛还有谁爱看?建议管理员对此类行为予以治理,可以删帖,还可以封杀。
为引起管理员的重视,敝人也学其人之道,给这个帖子灌水若干次,留在首页若干天。
最后,奉劝灌水者:
诗坛本是百花园,独占高枝理不端。
纵有才情压李杜,还须儒雅效前贤。

吾道太极 发表于 2014-2-19 11:12:58

呵呵,卫士来了:79:

迷雾森林 发表于 2014-2-19 11:16:42

???????

爽歪歪℃ 发表于 2014-2-19 11:39:39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浮盖闲云 发表于 2014-2-19 11:42:39

支持

南蛮子 发表于 2014-2-21 23:30:23

吾道太极 发表于 2014-2-19 11:12
呵呵,卫士来了

呵呵,这么说您也不喜欢灌水?:79:

半山 发表于 2014-2-22 08:49:15

万紫千红才是春。支持南蛮子!

南蛮子 发表于 2014-2-22 13:49:01

半山 发表于 2014-2-22 08:49
万紫千红才是春。支持南蛮子!

实在是看不过去了,论坛成了“专栏”!真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南蛮子 发表于 2014-2-22 13:52:26

浮盖闲云 发表于 2014-2-19 11:42
支持

谢谢支持!

吾道太极 发表于 2014-2-22 15:08:14

南蛮子 发表于 2014-2-21 23:30
呵呵,这么说您也不喜欢灌水?

灌水还是要得,

半山 发表于 2014-2-23 21:51:50

吾道太极 发表于 2014-2-22 15:08
灌水还是要得,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吾道太极 发表于 2014-2-24 13:55:00

半山 发表于 2014-2-23 21:51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有理:79:

海天清影 发表于 2014-3-3 19:26:03

支持论坛卫士。不过,身在论坛难免灌水哦。

南蛮子 发表于 2014-3-4 00:06:22

海天清影 发表于 2014-3-3 19:26
支持论坛卫士。不过,身在论坛难免灌水哦。

谢谢!卫士不敢当,只是路人一个。我并不一概否定灌水,诗友之间相互唱酬、点赞、交流或评论,都很好。我反感的是为了占据论坛首页,自己给自己灌水,甚至换件马甲给自己灌水,让别人的作品沉在坛底,那就令人不屑了。
此帖兼复10楼吾道太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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