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强制 搬迁和拆除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 坐落于上碓路126号...
本帖最后由 fjpclxw 于 2022-1-17 09:06 编辑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经县政府研究,根据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2022)闽0722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现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实施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坐落于上碓路126号内3、4号楼两栋危房的强制搬迁工作,责成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实施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坐落于上碓路126号内3、4号楼两栋危房搬迁后的依法拆除工作,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共同做好搬迁拆除工作。特此通知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上碓路126号内3、4号楼两栋D级危房拆除工程 已由 浦城县人民政府 以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强制搬迁和拆除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坐落于上碓路 126 号内 3、4 号两栋危房的通知 浦政综5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上碓路126号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拆除 3 号楼总建筑面积 3331.62 平方米,4 号楼总面积2454.15 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拆除 3 号楼总建筑面积 3331.62 平方米,4 号楼总面积2454.15 平方米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 )高度 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 )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 3 )建筑面积 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 程; ( 4 )单跨跨度 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00015.00 元;暂列金额: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 元; 其中需要扣除废料价值24741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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