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荣华山产业组团G11—1号地块 涉太平村)
为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荣华山产业组团G11-1、G11-2、G11-3号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一)荣华山产业组团G11—1号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2.8714公顷。2.征地范围:北至十八里路,南至福建省浦城县金轩电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至原205国道,东至新205国道。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仙阳镇太平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通用机械机电设备生产项目(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荣华山产业组团G11-2号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1.6804公顷。2.征地范围:北至南平市宇博工贸有限公司,南至福建省浦城县汇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西至原205国道,东至新205国道。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仙阳镇太平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电动机芯设备项目(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荣华山产业组团G11-3号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1.8880公顷。2.征地范围:北至福建省浦城县金轩电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至横十四西路,西至原205国道,东至新205国道。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仙阳镇太平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汇莹矿山建井机械设备项目(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其他事项1.拟于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8日由仙阳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仙阳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3.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仙阳镇人民政府提出。4.涉及征地补偿发放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由仙阳镇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签订。特此公告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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