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大胆!违反法院禁止令,拘留!
保护餐桌安全浦城警方火力全开近日,浦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了一起违反浦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禁止令的行政案件,依法对违法人员黄某予以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案 由
黄某于2020年11月13日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浦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附加判决禁止令,要求其缓刑期间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有关活动,但其在2020年12月初至2021年1月期间,仍在浦城县德秀大道某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销售大米粿。
来源:平安浦城 既然该犯罪人员敢于藐视法庭,无视法院公正判决,那么就应该取消缓刑考验期,予以直接收监处理,以最坚决的雷霆手段,维护共和国法律尊严。 做大米粿卖也要做牢,如果是添加了什么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是该坐牢,如果是正常的做大米粿,那街上那么多卖大米粿的不是都危险了 同行举报
为什么不说清楚哪个作坊??
红太狼 发表于 2021-2-6 11:11
做大米粿卖也要做牢,如果是添加了什么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是该坐牢,如果是正常的做大米粿,那街上那么多卖大 ...
如果你开了工厂再弄些证,然后再添加什么就没事了,现在我们吃的东西里各种添加剂有毒物质还少么,关键在于规模,小打小闹自然不行 藐视法律,必须惩罚! 你如果生产有毒,有危害身体。对他人的身体影响健康就是生产者不对,或是明知道有危害身体安全的食品。就是犯罪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生命高于一切!
红太狼 发表于 2021-2-6 11:11
做大米粿卖也要做牢,如果是添加了什么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是该坐牢,如果是正常的做大米粿,那街上那么多卖大 ...
为了增加韧性和保存期限,他们在大米粿中违法添加硼砂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 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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